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管理办
全市共计选任人民陪审员 123 名,其中通过随机抽选方式选任人民陪审员名额 103 名;通过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方式选任人民陪审员名额 20 名。
全区共计选任人民陪审员100名,其中通过随机抽选方式选任人民陪审员名额80名;通过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方式选任人民陪审员名额20名。人民陪审员选任名额及区域分配见附表。
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7日--12月26日 报名地点:1 辖区所属司法所 2 花溪区司法局政工科(花溪区行政大楼A709) 3 花溪区人民法院政工科(法院办公大楼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