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和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监管工作的部署要求,为充分发挥各领域专家在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和职业技能培训中的咨询、指导和参谋作用,进一步规范市场活动,切实优化人力资源市场和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发展,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决定组建评审专家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评审专家库面向全社会征集,范围包括各类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的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
(一)人力资源服务业类
1. 从事人力资源专业教学、研究的专家学者、教职人员;
2. 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含行业协会)从事人力资源研究、开发、服务的管理人员、专家;
3. 在企(事)业单位从事人力资源专业岗位的管理人员;
4. 法律、经济、审计、会计、统计等领域的专业、高端人才。
(二)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评审类
在家政服务行业、餐饮行业、职业技能培训行业等领域从事教育教学、管理、科研以及从事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专业人士。
二、专家职责
1. 参与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规划、政策、标准等的拟定、论证和评估工作;
2. 参与我市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人力资源服务等相关的评估、评审、督导、检查等工作;
3. 参与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相关调研、规划,提供意见、建议等;参与技能人才技艺交流、成果分享等活动;
4. 完成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遵宪守法,公道正派,具有良好品德操守、职业道德;
2. 具有深厚的专业理论知识、丰富的专业技术水平,熟悉本行业最新理论、行业动态;
3. 身体健康,男性年龄不超过65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55周岁;
4. 无学术道德问题,无不良社会信用记录,无违纪违法记录。
(二)专业条件
除需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专业条件之一:
1. 在某一行业(领域)技能拔尖、技艺精湛并具有较强创新创造能力和社会影响力的人员;
2. 熟悉技能人才培养、职业技能培训等相关政策,具备一定业务水平和理论素养的人员;
3. 获得国家、省、市各类技术技能荣誉称号及获得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的高技能人才;
4. 具有本职业(工种)技师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国家职业资格),从事行业相关工作满5年;
5.在法律、经济、审计、会计、统计等领域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或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实践经验丰富且有一定研究成果的可适当放宽要求。
四、征集时限
2025年1月7日至1月17日。
五、征集流程
(一)申请
符合条件的人员按自愿申请的原则,请于1月17日前,填写《海东市人社部门评审专家库入库人员申请表》,并提交所属市、县(区)人社局初审、推荐。所交材料将严格保密。
(二)资格审查
由市人社局对推荐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集中评议、初步遴选,形成拟入库专家名单。
(三)公示确认
拟入库专家名单通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的,纳入评审专家库,并颁发聘书。
(四)动态管理
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补选征集,更新因工作调整、职称或职务变动等原因造成的在库专家基本信息。对已达到退休年龄或因身体原因不再适合担任,及经查实存在德能不配、失职失责、违纪违法等情况的直接出库。
六、具体要求
(一)本次专家征集不设名额限制,符合条件的专家均可自愿申请。
(二)本次专家征集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本次专家征集过程中遇有任何问题,请径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农民工工作科反映。
(四)各县(区)人社局做好初审、推荐及资料收集上报工作。
联 系 人:王胜翔
联系电话:0972-8611870
附件:
1. 评审专家库专家申请资料清单;
2. 海东市评审专家库入库人员申请表;
3. 专家库入库专家承诺书。
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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