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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2025省直机关遴选公务员中选调生报名注意事项
2025-02-14 17:13:34   来源:   评论:0 点击:

报名时间为:2025年2月11日至2月25日8:30—18:00(节假日除外)笔试时间为:2025年3月16日9:00—12:00选调生报考有关注意事项一、关于基层服务年限1.选调生转任有关规定:2018年以前选调的选调生到基层工作2年内...
报名时间为:

2025年2月11日至2月25日8:30—18:00(节假日除外)

笔试时间为:

2025年3月16日9:00—12:00

 

选调生报考有关注意事项

 
 

 

一、关于基层服务年限

1.选调生转任有关规定:

2018年以前选调的选调生到基层工作2年内不得调动,其中选调生到基层乡镇事业单位的,2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

2018年以后选调到县(市、区)、乡(镇、街道)工作岗位的选调生,选调生到村任职2年期满考核合格,且在基层(本县内)实际工作时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满2年、其他学历满4年(含试用期)的,可以转任至选调县(市、区)外的省内各级党政机关工作(注:2019年起,选调生到村任职期满考核合格的,县委组织部根据选调生特点和干部队伍建设需要,可在本县内乡镇和县直单位之间统筹安排转任)。选调到市(州)直单位的选调生,选调生到村任职2年期满考核合格,且在本市(州)内,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满2年、其他学历满4年(含试用期)的可转任至选调市(州)外的省内各级党政机关工作。选调到省直机关单位(含垂管)的选调生,选调生到村任职期满考核合格的,可转任至省内各级党政机关工作。

达不到基层服务年限和到村任职时间要求的,一律不得借调、抽调、转任、遴选。

2.选调生报考面向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须符合《青海省2025年度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中公务员的资格条件和基层服务年限。具体为:2018年以前选调的选调生基层机关工作经历累计满5年(含试用期),2018年及以后选调的选调生基层机关工作经历累计满6年(含试用期),同时,须符合转任上级机关资格条件(选调生到村任职2年期满考核合格,符合选调生转任有关规定等)。

3.选调生报考面向选调生遴选职位的基层最低服务年限,按照选调生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具体为:参加本次遴选的省直机关选调生(设在市(州)级及以下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市(州)直单位选调生县(市、区)直单位选调生乡镇(街道)选调生均需符合选调生转任有关规定的可报考。

本次公开遴选要求的基层机关工作经历是指取得公务员(参公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后,在县(市、区、行委)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参公单位)工作经历(含组织选派挂职、驻村工作(含到村任职)经历)。在基层一线行政执法岗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机关工作经历。借调到省、市(州)机关工作和脱产学习的时间(除组织人事部门组织的6个月以内短期培训外)不计入基层机关工作经历。

计算基层机关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日期为2025年2月11日。

二、关于选调生年度考核等次

报考面向选调生遴选职位的选调生在服务期内(含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可报名

三、关于遴选程序

(1)报名环节

1.报名地点:报名地点为省直各遴选机关组织人事部门。

2.材料准备:需如实填写《青海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和县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携带近期小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及其电子版,到遴选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报名,缴纳报名费50元。各级组织人事部门从严审核选调生基层实际工作经历。

3.报名咨询:报名人员对职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证书、其他资格条件以及基层机关工作经历等事项有疑问,可按职位表公布的电话直接与相关遴选机关联系。

4.资格审查环节:遴选机关现场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不符合条件未通过审核的,会向报考人员说明理由。

(2)考试环节

1.面试组织:面试(含专业能力测试)由遴选机关组织实施,可根据遴选职位要求,采取面试或者面试+专业能力测试的方式进行。

2.资格复审:面试前,各遴选机关提前在相关网站发布面试公告,并对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要求提供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

(3)体检和考察环节

1.体检:各遴选机关按要求和标准组织考生进行体检。

2.考察:考察由遴选机关采取差额考察的方式组织实施,根据遴选总成绩确定考察对象,对于遴选总成绩相同的情况,由遴选机关研究决定。

(4)决定与任职环节

1.确定拟任职人员:各遴选机关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任职人员。

2.公示:各遴选机关对拟任职人员,分别在本部门网站或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拟任职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3.试用期:各遴选机关对拟任职人员可以设置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任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4.办理转任手续:按选调生转任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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